美国三权分立原则遭遇大挑战
2025-03-31 22:26:15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大纪元专题部特约撰述员横河新闻综述)3月15日(星期六)下午5点多,两架架飞机先后从德州哈灵根机场飞离美国途经洪都拉斯飞往萨尔瓦多,两架飞机共载有261名乘客,分别是委内瑞拉黑帮“阿拉瓜列车”和萨尔瓦多黑帮MS-13集团成员的非法移民。
飞机起飞时,关于申请司法干预的紧急听证会正在进行中。
下午6:45,DC联邦地区博斯伯格法官在听证会上口头命令政府“立即遵守”停止遣返,并要求任何载有移民的飞机,无论即将起飞或已在空中,都要返回美国。
不过,此时两架飞机都已飞越尤卡坦半岛上空,远离了美国的管辖。
晚上7:26,法官书面禁制令发布。
10分钟后,第一架飞机降落在洪都拉斯。
这个事件使得川普总统上任以来和地区法官的司法对峙达到高峰。
在这个案子中,法官挑战的是川普政府驱逐非法移民中黑帮分子的基础,即在驱逐前启动了1798年通过的《敌国侨民法》,该法律自制定以来一共只使用了三次:1812年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用于在战争期间授予总统权力避开复杂的程序快速驱逐敌国移民。
这次美国行政当局启动的理由,是委内瑞拉黑帮“阿拉瓜列车”构成“入侵或掠夺性入侵”行为。而法官认为川普政府将“阿拉瓜列车帮”等同于外国政府,美国也不处于战争状态,援引《敌国侨民法》的合法性存在严重问题,也违反了《移民与国籍法》中关于遣返至原籍国的条款。
政府紧急上诉后,DC上诉法庭以2:1裁决维持下级法庭的临时禁令。这个案子还在进行中。
三权分立原则如何界定?
这次紧急遣返行动中,川普政府打了一个时间差,在宣布启动《敌国侨民法》之前就把遣返准备工作都做好了。联邦地方法院虽然举行了紧急听证,但终究是没有在飞机离开美国领空之前阻止。
川普总统的政府之所以采取这种特别的行动,因为之前的很多总统行政令都受到了美国联邦地区法官的临时禁令而无法实行。
这些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结束出生公民权、解雇联邦雇员、组建政府效率部、终结政府DEI项目、结束联邦对性别确认护理的支持、禁止变性人加入军队、搁置庇护申请、逆转离岸钻探禁令、冻结对外援助、搁置难民计划、取消教育部和关闭美国之音等。
这些行政令有的被阻止或部分阻止,有的还在进行中。在川普第一任总统四年期间,共有约60项行政令被地区法官阻止。在拜登任上,一共只有14项行政令被阻止,而且大部分发生在德州。而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2月就有15项川普总统行政令被美国联邦地区法官阻止。除了遣返黑帮成员一案政府打了个擦边球外,川普政府在其它案件上,都基本上遵守了禁令。
针对美国总统行政权力的普遍司法行动,也带来了涉及美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一大疑问,即如何确定美国三权分立中,各个权力的边界。因为很明显的是,大规模对总统行政措施的司法禁令,将大幅度限制美国总统所代表的行政当局的权力和其运作功能。美国政府的行政权,在美国是否还能够有效运作?
是司法问题还是政治问题?
虽然美国总统行政令被阻止并不罕见,但如此密集和广泛受到法院的直接干预,在美国历史上还极少见。
第一个争议是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关系。在驱逐黑帮移民问题上,白宫发言人卡罗琳·利维特(Karoline Leavitt)称法官无权干涉总统的外交和国家安全权力。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来源于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具体是1803年马伯利诉麦迪森案(Marbury v. Madison)案例确立的司法审查原则,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而地区法官作为联邦司法系统的一部分,可判定行政令是否越权。
另外,1946年的《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5 U.S.C. § 706),允许法院审查行政行为,若发现其“任意、任性、滥用权力或违反法律”,可予以撤销或阻止。
而质疑法官滥用权力的观点则认为,总统是联邦政府最高首脑,他签署的行政令适用全国,地区法官是地区性,发布的禁令却同样可以涵盖全美国,这不公平;其次美国总统只有一个,美国联邦地区法官全美有600名,每一个都有暂时阻止总统令的权力,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司法体系完全可瘫痪总统权力;另外,美国总统是选民用选票选出来的,权力来源于选民授权,而600名未经选举的法官却可以轻易阻止总统实施权力,那么究竟是谁在主导美国国家内外政策呢?
另外,法官也是在社会生活,也有自己的观点立场,不会有统一的法律标准,最高法院可以投票做出最后裁决,但地区法官甚至连协商都不需要。
美国联邦地区法官对总统行政令的制约,在美国历史上虽然一直有存在,但并没有引发过严重的危机。
今年以来,由于川普第二任期从一开始就频繁受到美国司法阻击,目前美国法律界和政治领域关于限制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干预总统行政令权力的观点和讨论也趋激烈。
针对驱逐黑帮移民行政令的全国性禁令,保守派人士和部分学者,包括前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主张,这种禁令让单一法官能“设定全国政策”,与宪法的设计不符。但一些自由派人士则认为,全国性禁令是保护宪法权利和法律一致性的必要工具,尤其当行政令可能造成广泛且不可逆的伤害时,司法审核的功能尤其重要。
这种司法审核和行政措施之间的矛盾,背后反映的是美国社会深刻的政治分歧和社会撕裂。
挑战现代民主体制的未来
一些政治家和法律学者提议通过立法或司法规则限制地区法院的权力,包括禁令仅限于法官所在司法区,而非全国适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托马斯,就曾在2018年批评全国性禁令,认为“缺乏历史依据且破坏司法结构”,他要求美国地区法院在发出全国性禁令前,需要证明该行政措施存在“全国性紧急情况”或“显着公共利益”的情况。
美国最高法院近年来对全国性禁令的态度趋于不支持,2018年,最高法院在Trump v. Hawaii的旅行禁令案中支持行政权,维护美国总统在诸如移民和国家安全领域的权威。如果今年川普的驱逐令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大法官可能进一步明确禁令的适用界限。
另一方面,自由派和部分法律专家反对限制地方法院权力,认为这是对抗行政越权的关键防线。若削弱法官权力,可能导致总统权力过分集中,损害三权分立。
川普第二任期发布的行政令,以及地区法院法官频繁做出的禁止令,往往涉及到一些总统行政权力和政府行为的根本改变,因而使司法监督行政权的矛盾尖锐化,虽然可能还没有达到宪政危机的程度,但确实导致美国三权分立原则受到挑战。
从好的方面看,这种挑战也可能是美国进一步明确界定司法和行政权边界的一个契机。现代民主体制发端于欧洲,三权分立固然是制度的核心,但这种体制得以运作的关键,却是社会各阶层以及各种社会思潮的合作和妥协。
君子之争,必也射乎。
如果变成小人霸权,凡事都演化成你死我活,西方现代文明的制度性基础,将不复存在。